2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城区开展“头盔守护”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保障骑乘人员生命安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当日下午,在人民大道与西湖路交叉路口,交警支队民警对往来电动车上加装的遮阳棚进行拆除,对未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为配合全市开展的“五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交警支队将定期在上下班早晚高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力争实现“两升两降”,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提升到90%以上,行业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提升到10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伤亡人数下降。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督促企业严格门岗检查,制定不戴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出入的规定。同时推动外卖、邮政、寄递物流行业协会等单位建立抄告通报制度,督促行业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教育管理,对多次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从业人员停止参与运营,确保外卖、快递等行业骑手100%佩戴安全头盔。(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付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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