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民张先生、李女士夫妇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证。这是我市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证,标志着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不动产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设定均有明确规定。虽然具有居住权的人没有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但由于房屋的特殊属性,在某种意义上,实际居住者所拥有的房屋支配权,与房屋真正的所有权几乎对等。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期乃至终生居住。
张先生夫妇住在城区某小区,居住的房屋由两位老人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为确保老有所居,经和女儿协商同意,申请办理不动产居住权证。不动产登记局接到申请后,立即启动登记程序,积极研究居住权登记的法律法规,迅速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线上调研、线下研讨,在登记软件公司的技术支撑下,出台完善了不动产居住权的业务流程、格式合同、收件要素、审批发证等各个登记环节,为规模化开展该项业务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有为 通讯员戴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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