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共为27136名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群体人员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71.36万元,基本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今年年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对省社保中心下发数据和从本市相关部门获取的易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名单进行比对,去除16周岁以下不应参保人员、死亡、参军、服刑、不享受政策、在校生后,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以及文件规定的“具多重身份的缴费困难人员,按照就高原则为其代缴一次”的代缴政策,确定代缴名单后,向市财政部门落实代缴资金,协调市税务部门,为27136名困难群众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红艳 通讯员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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