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哄抬双氯芬酸钠栓价格案。
针对部分涉疫药品和物资价格一度出现异动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抓细抓实涉疫药品和用品价格监管。
12月14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某卫生室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2022年12月9日以5.9元/盒购进20盒双氯芬酸钠栓(50mg*10s)栓剂,12月14日销售单价突然上涨为100元/盒,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其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后续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调查的相关证据材料,对该卫生室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医药用品经营者226 家,梳理12315市场监管热线投诉5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对部分经营者进行了告诫、约谈,责令整改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走势,加强对辖区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囤积居奇、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在标价之外附加不合理费用或者条件捆绑搭载销售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有效震慑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医药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强制捆绑搭售。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购药,切勿盲目囤药,消费者如在购买涉疫相关药品及物资过程中遇到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强制捆绑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邓慧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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