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1月6日,我市召开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解读,市政府金融办、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从不同侧面解读《意见》精神。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服装产业一直是天门传统主导产业、重要民生产业,近年来我市抢抓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和在外劳动力回流机遇,变返乡潮为发展潮,变冲击期为机遇期,深入实施“创赢天门”“乐业天门”工程,引导支持天门籍在外市场主体回归创业、产业工人返乡就业,加快打造全省服装电商产业基地,纺织服装产业呈现出产业基础扎实、平台支撑有力、电商发展迅猛、回流趋势明显等特点。
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三区三基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为全面做好纺织服装企业回归承接工作,支持纺织服装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设全省服装电商产业基地,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出台了《意见》。
《意见》由四大部分内容组成,分别为:加强资金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做大做强和鼓励集聚发展,共17条。
第一条为配套发展资金。市政府统筹设立2亿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设立2000万元的财政担保资金,用于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广新型政银担模式,扩大担保规模,提高资金杠杆效应。
第二条为发挥平台作用。每年由市财政预算500万元用于支持服装电商行业协会和纺织服装产业技术研究院举办行业招商、高峰论坛、技能大赛、创意设计大赛、服装活动周、模特表演等系列活动。
第三条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针对纺织服装企业出台专项贷款优惠政策,开辟绿色贷款通道,创业贴息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
第四条为用工支持。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及企业内部员工向常年用工50人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推荐员工,员工在同一企业工作满6个月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者补贴,工作满1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者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劳动派遣形式派遣员工到纺织服装企业工作,工作满1年,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贴。
第五条为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设服装加工培训班,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每培训结业1人给予培训机构1000元补贴;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设直播带货培训班,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每培训结业1人给予培训机构1200元补贴;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对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岗职工每培训结业1人给予企业500元补助。
第六条为社会保险补贴。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招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失业)个人部分给予缴纳人等额补贴,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600元。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七条为降低物流成本。对服装电商企业,按实际发货量每单补贴0.2元(不含口罩等纺织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鼓励物流企业在我市开设“点对点”日发物流专线,从专线开设之日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经营补贴。
第八条为支持返乡创业。对在外参加社保或注册成立公司的天门籍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整体搬迁来天或返天的,给予搬迁费用100%补贴。
第九条为支持品牌建设。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天门陆羽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给予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0万元;服装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
第十条为给予税收优惠。对在我市新成立的纺织服装企业,5年内,前两年按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等额给予奖励,后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为鼓励进规入库。对新进规、小进规纺织服装企业,每家奖励6万元、5万元;对新进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商贸业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
第十二条为鼓励参展参会。对参加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展会的纺织服装企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内2000元/次,省外4000元/次,国(境)外10000元/次。
第十三条为鼓励做大总量。对纺织服装企业年销售收入(包括线上线下总销售额,以电商和税务平台反馈数据为准)首次达到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8万元、15万元;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50万元。对纺织服装企业当年外贸出口额首次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20万元。
第十四条为支持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对纺织服装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项目,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贴100万元。支持建设服装供应链信息平台,给予建设方平台建设费用全额补贴,日常运营费用50%补贴。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为鼓励服装生产加工类企业、服装电商企业、面辅料企业或其他服装供应链企业入驻国投产业园集聚发展,特针对租金减免、装修补贴和物业费、宿舍租赁费优惠等给予支持,推动市内服装企业向园区集聚。
天门日报记者提问“随着春节大量务工人员返乡,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助力天门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市人社部门正组织开展返乡人员就业信息摸底调查和用工信息摸底调查,加大政策和就业信息宣传力度,对接帮扶需求提供“1133”精准就业服务,整合人社惠企政策在用工、资金和培训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下一步将继续用足用活惠民援企政策,为我市打造全省服装电商产业基地提供坚强的用工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楚天网视记者提问“国投集团将采取哪些措施吸引服装产业集聚发展”?市国投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国投集团从优化园区整体规划、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园区宣传力度等方面着手,聘请武汉纺织大学设计院专业团队进行园区整体规划布局,组建消防专班派专人进行园区检修整改,对园区水电气设施升级改造,线上线下不断扩大园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聚集发展。
天门日报记者提问“金融部门将如何为纺织服装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金融支持”?市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将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落实惠民利企政策,精准适配信贷产品,持续开展银企对接,着力解决“银行有钱放不出、企业缺钱贷不到”的困境,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纺织服装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为天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云上天门记者提问“交通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纺织服装企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门市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为我市现代物流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将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建设,补齐多式联运短板,争取资金保障,提供机构保障,创造发展条件,争取建设分拣中心,完善末端物流节点,发挥交通运输先行优势,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我市现代物流体系,全面降低物流成本,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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